我被男友性侵了
你们当中有人叫我受害者,或者幸存者。其实我叫Colby,一名gay,两年前,我曾被前男友Dennis强奸。
此时此刻,你或许凝止了手机屏幕前滑动的拇指,屏住呼吸,一脸狐疑地阅读着「一名gay被前男友强奸」的句子,仿佛耄耋之年的老翁掉了老花眼镜,模糊了理智与视线。性暴力不再是女性专属的噩耗——噢,I am sorry,性暴力从来都不只是女性专属的噩耗。我曾经用「被撕裂的雏菊」概括自己被强暴的经历。那么当时肛门被强行进入,是否真的有如同被撕裂的痛感?不尽如是。(这是我比较深刻的一次性侵经历,是的,在一起的一整年内,不止一次)当时我睡在他旁边,他用舌头和手指把我唤醒,我说:「我很累,我想睡觉,我不想做。」三个微不足道的「我」字,仿若婴儿意味不明的雏语。他把我压倒在床上,他骑在我的背上。一只手搔弄着我的敏感部位,另一只手不徐不疾地从杂物柜里,掏出了只用剩半支、被挤压得皱褶斑驳的润滑剂,如品尝碧螺春般优雅豁达地湿润自己勃起的硬挺,之后一帆风顺,万事如意。
脸庞被塞在枕头中的我,昏昏沉沉中仿佛看见一辆列车,以时速五百公里穿越黑夜无灯的隧道。有谁能证据确凿地声称:这条隧道曾经被穿插过?隧道只有被穿插的命运,它打从一开始就是等待被穿过的一件物件。
而这条隧道,就是我。
那么,当时肛门被强行进入,是否真的有如同被撕裂的痛感?不尽如是。(后穴好好的受到呵护呢。)真正撕裂的感觉来自于内心两种交战挣扎的心情:作为小受的我肛门受到阴茎反复抽插,难免产生生理快感;但与此同时,这份快感伴随着强烈的罪疚感:我居然因为被强奸而感到爽,不得了不得了,这仿佛宣告着:如果强奸与被强奸可以带来快感,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干的?还有什么事情是不痛快的呢?更让我难以理喻的是:强奸我的居然是我的男友。如果是某个酩酊大醉的色鬼强暴了我,我多多少少还能理解。但强奸我的,居然是最亲密的那个人。不为什么,只为以爱的名义,方便而容易上手,做任何想做的事。我不打算写一部《大学生被性侵实录》,尽管看官们多多少少或会抱有吃瓜子猎奇的心态,想听我「作为」性侵受害者如何被强暴的来龙去脉,最好渲染更多声色具备的刺激细节。但我为了自身的尊严,必须郑重声明:
第一 ,我确实遭受性侵,但所谓「性侵受害者」只是社会为我强行贴上的标签,背后连带着一连串对性侵受害者的遐想:楚楚可怜、人生已终结、等待被临床心理学家辅导、行为问题无穷无尽如酗酒滥交自残自杀……但性侵只是我经历诸多事情的其中一件而已,我人生的价值,远远超于「性侵受害者」这五个字。我爱写小说、写诗,爱跳街舞,爱当志愿者,爱旅行。难道这些对你们来说都是一文不值的狗屁话吗?难道人们对于生命的洞察,就只能停留在肌肤之上吗?
第二 ,性侵犯绝对不是你在看日本AV或GV里,男孩女孩们娇喘微微地喊着「雅蠛蝶」那样的感官娱乐。性侵犯不是某种性癖好或影片分类,而是暴力,是刑事罪行,如同杀人。
没有人用枪指着我强迫我,但我还是原谅了这位所谓的强奸犯。
无论是在被反复性侵的日子,还是事隔两年的今天,我从没有打算诉诸法律手段,控告Dennis。当我的心理辅导员向我母亲讲述我的经历,我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,紧紧抓着我的肩膀,发疯似的摇晃着问我:「为什么你不报警啊?为什么啊?我们来去抓他吧!」我淡然的笑了笑,心想:哪来的证据啊?我甚至连我男朋友的真实名字(那时候他只Dennis自称)、电话号码、地址都忘得一干二净。我连侵犯者的本名也不知道,顿时一种荒凉的空虚感蔓延着空气,疲惫的身躯仿佛被掏空,呼吸忽然停止。
在大学二年级社会工作系的其中一个课程,讲师要求我们就「人际暴力」(Interpersonal violence)撰写一篇期中论文。当时我围绕着自己的性侵经历写了一篇论文。难以置信,我居然能从容不迫,以超然的学术眼光审视自己被强暴的历史。不过,出乎意料的是,每输入一行字,对于Dennis的种种怨恨、恐惧、焦虑、悲伤,竟然慢慢的消逝,如同膨胀即将爆裂的气球渐渐泄气、萎缩、飘落。
看着诸多关于性暴力的学术理论,我开始理解所谓强奸犯,也不过是受害者之一。有学术研究指出社会群体的小众(例如:LGBT群体、罪犯、单亲家庭人士等)会承受小众压力(minority stress),因而有更高机会驱使个体参与越轨行为,包括性侵犯。我的前男友Dennis作为深柜,不敢向家人朋友同事揭露自己真实的身份;临近分手的那段时间,他跟我坦白自己有恋童癖倾向,自中学开始已有收集儿童色情刊物的习惯。但谁可以理解这个被称呼为「恋童癖」的人呢?他后来患上抑郁症了,医生还说他的肾部受损,需要吃药。我最后一次见他,他就躺在那脏污凌乱的床上,我坐在床边凝望着他,凝望着他滑落眼泪的脸庞。他不再强奸我了,我走了,我也不再是受害者了,他再也不是强奸犯了。
如果说被强奸的痛苦在于失去身体的自主权,那么强奸者本身在肉欲驱动之下也失去了对自身的把持。当我离开了他,彼此的身体自由了,但心却落入了强奸犯与受害者的枷锁中。我并非想要为性侵犯辩护,性侵犯作为暴力,从来都不能得以合理化。但我却想为生命本身辩护以温柔。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有丰厚折叠的层次,每一个层次都有着其自身独特而不一定为人所知的故事。而人们往往就抓住某一两则故事,就轻而易举的将一个人定罪为「强奸犯」,或者「受害者」。这些锋利的言辞往往只是看官们一边吃瓜,一边放肆宣泄的道德情绪,好让自己升华成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圣贤。但事实上,世界有因此变得更美好吗?性侵犯从此绝迹吗?要指责一个人有多难呢?要去理解一个人,甚至去爱一个人,才是最难的课题。我不会说我仍然爱着前男友,但如果此刻他站在我面前,我会紧紧地抱着他,拍拍他的肩膀,说:「没事了,一切都过去了,加油,我们已经是全新的自己了。」
我曾经自残,吞服三十多粒感冒药而死不去;曾经幻想过拿一把刀直接插死他,但没有做到;曾经想过一切都已经终结了,包括自己的人生。但此时此刻,我仍然在叙述自己的人生,不,还没有终结的,没有那么容易就终结的。看吧,两年前曾以为再也走不下去,如今不是还好好的吗?看吧,曾经锥心刻骨的撕裂,如今却已经缝合了。
我想,我还是值得幸福的。
Colby不是Kobe Bryan
Colby就是Colby
Colby在北同:
编辑:李乐
【文章精选】